電子謄本申領作業

       網路電子謄本申領服務已於92年11月全國上線,日後民眾可直接在家申領電子謄本,不需親至事務所,可大幅提升服務效率,且事務所亦提供代替民眾申領跨縣市電子謄本之服務,民眾家中無上網設備者,可就近至住家附近之地政事務所,由地政事務所代為申領電子謄本,更可有效減少民眾舟車勞頓及郵遞申請往返費時之困擾。

       依電子簽章法規定,電子謄本與書面謄本有同等法律效力;一般常用『地政電傳資訊』僅提供查詢參考,正式法律用途文件仍須申領『電子謄本』或書面謄本才能得到保障。

一、作業項目:

       1.登記謄本 - 土地登記謄本(地號全部)、土地登記謄本(個人全部)、建物登記謄本(建號全部)、建物登記
謄本(個人全部)、部別謄本(分標示部、所有權部、他項權利部)。

       2.地價謄本 - (歷年地價資料已完成建檔者)。 

       3.地籍圖謄本 - (已完成數值及數化的地籍圖資料)。

       4.建物測量成果圖謄本 

       5.異動索引 

       6.異動清冊 

       7.土地/建物參考資訊 

 

申請使用:現有HINET客戶,輸入HINET用戶碼(HN Code)8碼數字及密碼,即可使用,若無HINET帳號者可至中華電信各地營業處、便利超商、代理商申請HINET帳號。(依內政部規定自95年9月1日起,使用點數卡需插工商憑證或自然人憑證方可使用!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收費方式:電子謄本與異動索引每張二十元,建物門牌查詢每筆十元,所有費用均併入HiNet帳單收取。

注意事項:使用本系統需先Acrobat Reader,才能預覽謄本的原文重現檔。申請完成的謄本會在領件區保留三天,三天過後將被移除,必須重新申請。

網路申領電子謄本網址連結:https://ep.land.nat.gov.tw/EpaperDoc/MainNew

瀏覽人數:4951人 更新日期:2023/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