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須注意哪些事項?

申請人閱覽抄錄檔案應保持檔案資料之完整,如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者,承辦人員應停止其閱覽或抄錄,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偵辦:
1、攜帶食物、飲料、刀片、墨汁及修正液等易污損或破壞檔案之物品。
2、添註、塗改、更換、抽取、圈點或污損檔案。
3、拆散已裝訂完成之檔案。
4、以其他方法破壞檔案或變更檔案內容。

瀏覽人數:20人 更新日期:2024/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