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計畫發布實施後,本市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公告依據為何?臺中市的使用編定公告日期為那一天? 

區域計畫的主要功能之一,在促進土地及天然資源的保育利用,充分兼顧農業與工業發展所需用地,以及防止自然災害。此項功能,有賴土地使用計畫及土地使用管制事項的貫徹實施,始能充分發揮。但因為區域計畫之土地分區使用計畫及土地使用管制事項過於簡要,且計畫圖比例尺甚小,很難據以認定每宗土地適當的使用,故內政部特依照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16條規定訂頒「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規定,以進一步按照鄉鎮轄市區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編定各種使用地,並將結果公告及通知土地所有權人,作為實施土地使用管制的依據。由於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的同時,仍需保障現有土地使用人或所有權人的權益,且編定公告以後才有非都市土地的使用管制,因此凡編定公告前已有合法使用的情形,經舉證發現原編定有錯誤者,仍可以檢附相關文件申請更正編定。所以瞭解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公告日期,有助於保障您的權益。至於本市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公告日期為69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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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6-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