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之基本稅率為何及何謂累進起點地價?
(一)、地價稅基本稅率為10%。土地所有權人之地價總額未超過土地所在地直轄市或市累進起點地價者,其地價稅按基本稅率徵收,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依下列規定累進課徵:
1、超過累進起點地價未達5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15%。
2、超過累進起點地價5倍至10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25%。
3、超過累進起點地價10倍至15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35%。
4、超過累進起點地價15倍至20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45%。
5、超過累進起點地價20倍以上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55%。
(二)、累進起點地價係以各該直轄市或市土地7公畝(700平方公尺)之平均地價為準。但不包括工業用地、礦業用地、農業用地及免稅土地在內。(各市累進起點地價均不相同,實際資料數目請逕洽各市地方稅務局)。更多地價稅Q&A可連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http://www.tax.taichung.gov.tw/24464/24467/24491/24545/24587/?PageSize=30&type=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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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 2018-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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