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政策何時施行?那些案件需要申報登錄?

內容:有關實價申報登錄業經行政院核定施行日期為10181日。自該日起以下3種案件需要申報登錄:
1.
地政事務所所收買賣登記申請案件。
2.
不動產仲介經紀業簽定租賃契約書之案件。
3.
不動產代銷經紀業簽有起造人或建築業委託代銷之成交案件。

更多不動產實價登錄問題,可連結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實價登錄專區之實價登錄Q&A(https://www.land.moi.gov.tw/chhtml/hotnews.asp?cid=1465&mcid=6054&qcod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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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8-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