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類謄本制度實施後,為保護個人資料隱私原則下,第二類的異動索引將部分姓名隱匿﹝只顯示姓,例如:張**﹞,如果需要完整的姓名,必須是原登記申請案之申請人、代理人、登記名義人或與原案件有利害關係之人,並提出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