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對象:權利人
應備文件:
1.建物測量申請書。
2.建物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3.建物所有權狀。
4.他項權利證明書。
5.戶政事務所增編門牌證明(辦理物分割測量時需附)。
6.協議書(所有權不同時檢附)。
7.所有權人印鑑證明。
8.同意書(合併複丈時需附)。
9.分割位置圖說。
10.身分證明文件。
處理期限:15天
發布科室:Administ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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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3/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