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對象:權利人、義務人
應備文件:
1.登記申請書及登記清冊。
2.登記原因證明文件(權利拋棄或債務清償證明文件或法院判決確定等證明文件)。
3.權利書狀(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
4.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5.義務人印鑑證明書。
處理期限:2天
發布科室:Administ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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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3/11/02
